超市以“老鼠不是自己喂养的”为由拒赔愤怒的顾客要上法庭
顾客在超市里购物时,竟被老鼠咬伤!崇州市的张女士就碰到了这样的倒霉事,在花去几百元的医药费后,张女士找到超市老板欲讨个说法,不料商家却叫起了委屈:“医药费凭什么该我负担?老鼠又不是我喂养的!”张女士越想越气,昨日她来到崇州法院咨询,并决定搜集证据,准备状告超市提出索赔。
倒霉遭遇购物遭遇老鼠攻击
据张女士讲述,今年7月中旬,她到崇州一家超市买东西,当她提着购物篮聚精会神地挑选食品时,一只硕大的老鼠不知从哪个角落突然蹿出来,一见到老鼠,她吓得大声尖叫:“哎呀,老鼠!”手中的篮子掉到地上,在过道上逃窜的老鼠听到她的尖叫声,冲上来对着她脚后跟狠狠地咬了一口,顿时鲜血直流!
听到喊声后,超市老板和邻居赶来,一群人扫帚拖把上阵对老鼠“围追堵截”,咬人的老鼠无路可逃,被一阵乱棒活活打死。见张女士捂着流血的脚后跟瘫在地上惊魂未定,超市老板将她送到附近一家门诊部作了简单的消毒包扎。
索赔遭拒“老鼠又不是我喂养的”
回家后,张女士越想越恶心,听朋友说被老鼠咬了可能要遭病毒感染,她很害怕,就又到当地一家大医院做了体检,并在医生的建议下注射了预防疫苗,花去医疗费几百元。
“我是在超市被咬伤的,我受惊又受痛,这钱咋还该我自己出?”于是,张女士拿着医药费单据找到超市老板索赔。不料,老板却不认账了,并说:“老鼠又不是我喂养的,凭啥子找我赔?如果我饲养的宠物猫狗把你咬伤了,我二话不说,肯定赔!再说了,被老鼠咬出点血,有必要花这么多钱打疫苗么?”得到这样的答复,张女士气坏了,跑到消协投诉,消协工作人员到超市调查,这时老板干脆矢口否认张女士是在他的店里被老鼠咬伤过!
法官意见:搜集证据给自己维权
昨日上午,张女士来到崇州法院立案庭哭诉委屈,希望法官为她做主。听了陈述后,法官耐心地向她作了法律解释,告诉她:“尽快搜集你被老鼠咬伤的证据,只有走诉讼渠道,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!”得到法官支持,张女士表示:“等我搜集到足够的证据,我要把超市告上法庭,我不仅要求超市向我道歉、赔偿我医疗费,还要赔偿我一定的精神损失!”
律师说法:超市的说法难立足
在超市购物被老鼠咬伤,超市方是否承担责任?记者咨询了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李福建律师。李律师认为,根据《消法》规定,该超市未能履行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义务。
超市方所称的“老鼠不是所养宠物,咬伤与我无关”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,老鼠虽非超市所养,但超市本不应该出现老鼠,超市应负责防范、消灭可能危害消费者安全的动物;张女士出于对健康担忧作体检和注射疫苗,从常理上也无可厚非,超市应当对张女士遭老鼠咬伤负一定赔偿责任。李律师建议张女士首先须证明确实是在该超市购物被老鼠咬伤的,可请当时在场的人来作证。